2021/9/16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度清 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 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做好相 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各分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精心组织、严密 实施,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技术指导和 日常监督,认真做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不断提高 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清洁生产审核在环境质量改善中起 到促进作用。
二、 各分局要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清 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相应的清 洁生产审核服务咨询机构完成。各分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书 面通知相关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督促相关企业一 个月内在主要媒体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监督;相关企业要按 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审核评估 验收工作质量。
三、各分局要对2019年以来市局公布的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企业进行梳理,凡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 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马鞍山市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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