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2022/5/12

为贯彻落实《马鞍山市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马发〔2022〕1号),经研究,现就开展2022年度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之一的中小企业:

1.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品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的比较*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创新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势。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三)市级及各县区(园区)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本区域内同行业*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四)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居全国或安徽省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五)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已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

2.申报时,已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3.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5.有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同等条件下,亩均效益评价为A类的企业*先,D类企业不得评选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参加亩均效益评价的工业和软件服务类企业,当年度不得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程序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马鞍山市企业发展服务平台(http://gyy.mas.cn/),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2022年6月1日)(申报流程详情见附件3)。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1.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4.相关证书复印件;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初审合格后由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园区)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经信局予以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请各县区(园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

2. 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企业申报时间至6月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于6月6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