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8/24
2018年淮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兑现资金使用管理合同
甲方: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乙方:
根据《淮南市人民*关于修订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淮府秘〔2017〕1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乙方获得的政策补助资金后续管理使用事宜,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申请的补助资金材料进行审核,负责组织符合兑现条件的单位签订资金使用管理合同。
二、乙方提供的各类申请资料数据*须真实、实整、有效。要按照《淮南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纳入研发投入统计。严格遵守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资金支出,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本年度乙方获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配套政策兑现补助资金 万元。(详为: 万元)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负责保存,同时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乙方:
(盖章) (盖章)
业务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市科技局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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