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根据《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淮发〔2018〕47 号)要求,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淮南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试点企业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淮南注册、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各类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3.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连续盈利,无违反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二)*选条件
选择试点企业,除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根据以下条件进行*选:
1.具有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3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3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主导产品技术或正在研究开发的技术在同行业处于*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位居前列。拥有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驰)名商标。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65%以下,销售利税率10%以上,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科技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科技管理工作。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并正式印发了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二、制定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申请试点的企业要把创新作为根本战略,结合技术创新规划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时间为2-3年,主要内容包括:
(一)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提出通过2-3年试点要达到的主要目标,要求体现企业特色。
(二)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1.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及合理的技术路线。
2.加大研究开发投入,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科技创新项目,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创建各类、各级科技创新平台。
4.吸引和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及职工技能培训。
5.打造自主创新品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积极主持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国际技术标准。
6.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推进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营造创新氛围。
根据试点目标,企业可在上述内容中选择4-5项作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企业根据发展规划的周期,自主设定起止时间(一般为2-3年)、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的阶段目标应符合考核评估条件。
(四)保障措施
企业为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主要任务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人员、经费、内部机制、政策等方面。
(五)试点工作组织和目标任务分解
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的目标任务分工,指定专人(科技专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三、申报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由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自主申报。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须在2019年10月10日-18日前登录淮南市科技局网站中“淮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子系统”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218.22.156.134:1000/SysLogin/SysIndex.aspx),认真填写《淮南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经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后,在线打印一式三份(带有条形码版本),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G座2楼社会综合窗口133号或209室,电话:5368136),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
(二)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网上专家评审,经上会审议后确定2019年淮南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咨询电话: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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