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11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20〕124号)(以下简称《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阅读文件,对照要求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并认真组织有关企业编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要的证明材料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防止企业出现漏报、迟报现象,于2020年5月6日前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一式5份)和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以及*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均需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云平台“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由企业网上提交,所在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需随申报文件报送一份纸质书面材料,更名企业须按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说明(一式2份)。
淮南科技政策申报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20年3月9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20〕1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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