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根据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农〔2020〕204号)有关要求,请各乡镇、园区认真负责,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按文件规定于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股(已享受2019年度财政贴息的,不再申报贷款贴息),同时提供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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