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开展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年审工作的通知

2021/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5〕2033号)、《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办法》(省*第16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0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日-5月30日,各用人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陈宏,联系电话:0554-4023175,地址:城投大厦9楼927室)。县残疾人联合会集中审查和反馈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本单位2020年度《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表》及《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附后,相关单位可在寿县人民*网通知公告栏中查找并点击下载,也可直接到县残疾人联合会或当地税务分局办税窗口索取)。

2.本单位从业残疾职工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备案清册复印件。 

4.本单位2020年度在岗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单位2020年度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报送)。 

四、有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年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查残疾人证真实性,如实*填报年审表册和相关材料。 

2.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好年审工作。 

3.各用人单位按时限要求上报年审材料,逾期未报送的,一律视同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依法核定征收残疾人*保障金。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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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表

(二○二○年度)

表  号:皖残统01

制表机关: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0414

计量单位:人

报送单位(盖章):

单位

基本

情况

法人代码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经济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日期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从业

人员

情况

从 业 人 员

       

合计

在岗职工

其  他

从业人员

合计

性别

      

视力

听力

言语

肢体

智力

精神

其他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注:1“联系人”指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办事人员。2“单位性质”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3“经济类型”指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他。4“从业人员”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5“残疾类别”指残疾职工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注明的残疾类别。6“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日期”指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注册日期。7“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当年在职职工人数

附件2

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二○二○年度)

表  号:皖残统02

制表机关: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0414

报送单位(盖章):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录用时间

婚姻状况

现在岗位

身份证号码

残疾证号码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