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组织开展2021年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8/12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1〕40号)要求,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业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具有竞争*势的传统*势领域。

二、申报主体要求

行业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牵头组建,鼓励联合现有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吸纳省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

三、申报基础及组建投入要求

申报单位须具有专职研发人员40人以上,研发设备原

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组建期内研发投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比值不低于3%,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9月3日前报送上报文件、组建方案、量化指标表、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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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2500字以内)

二、组建依据、背景与意义

1.本产业领域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省内外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本产业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4.建设产业创新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组建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牵头单位概况

2.其他组建单位概况

3.产业创新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

4.与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3.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产业创新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3.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地点

2.建设内容

3.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

4.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

5.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及证明材料

1.不少于4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清单,及清单人员近1年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2.研发和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原值)及设备发票。

3.研发场地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及研发场地现场照片。

4.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含R&D比重的专项审计报告(证明研发投入);2020年统计部门盖章的107-1、107-2表。

5.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证明文件。

6.参与制定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7.已获得的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证明文件。

8.已获得的新药证书。

9.已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

10.已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新产品证书。

11.已获得的科技成果鉴定的证明文件。

12.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含作者及单位等信息)。

13.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