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8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淮单位:
根据《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淮人才〔2014〕2 号)的要求,现就开展第四批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申报、第二、三批淮南市“50•科技之星”年度考核及第一批“50•科技之星”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申报
(一)申报条件
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主要对象是我市新型煤化工、现代装备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光电新能源、现代医药等产业领域中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应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工作和研发条件,有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重视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2、现有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水平。
3、现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非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果是在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确定
1、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向科技管理部门申报(驻淮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创新团队的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筛选后,指导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附件材料3 份报送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确定入围团队名单。
3、审定通过的创新团队,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淮南市‘50•科技之星’研发创新团队”。
(三)人才选聘
团队技术领军人才主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可以采取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引进方式。技术领军人才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技术技能水平,主持、承担过市以上重大科技项目,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8 岁。
二、第二、三批“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年度考核
1、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负责对第二批和第三批“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开展年度考核。
2、考核的考核方式。考核组实地赴创新团队所在单位,依据《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建设合同书》及《“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统计表》,现场对项目进展、专利、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情况综合考核。
3、考核结果评定。考核工作结束后,召开第二批和第三批“50•科技之星”年度考评会议,各团队带头人现场汇报演示年度创新团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考核组反馈考核情况。在此基础上,考评组成员对各团队进行评分。考核合格的团队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年度考核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14日。
三、第一批“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验收
1、验收的组织领导。验收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负责对第一批“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开展验收。
2、验收的方式。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各团队带头人现场汇报创新团队组建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验收组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对验收达*的团队给予一定经费的资助。验收工作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14日。
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年度考核及验收材料。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6678449,
市科技局创新办:6648023。
附件:
3、 关于开展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申报、年度考核及验收工作的通知_淮人才办字〔2017〕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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