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2020年农村电商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0/12/29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建〔2019〕140号)文件精神,在三县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我们对各县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怀远县   98 分

五河县  99.41分

固镇县  98.16分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市商务和外事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反馈(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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