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组织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5/7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29号)和安徽省经信厅通知要求,请县区经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自愿提出公告申请的企业要如实填写《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对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于6月1日前将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消费品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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