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芜湖市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

2021/11/23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 〔2021127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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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内容

具体包括示范企业、示范产业园区、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等四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类申报主体为在安徽省芜湖市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园区类申报主体为技术开发产业园、创客空间、众创空问、孵化园等产业聚集区;街道(乡镇)类申报主体为街道或乡镇;基地类申报主体为县(区)级人民*。

(二)申报单位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1〕270号)文件中《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要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会同民政、卫健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试点示范。

(二)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进行注册及申报内容填写,同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民政、卫健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校、实地专察,推荐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并出具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软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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