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8
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省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政办复〔2018〕341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皖科资秘〔2019〕41号)等规定,经子基金主发起人申请,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形式审查、尽职调查,省引导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省科技厅2021年第12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省引导基金拟参股投资设立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简称“阜阳市子基金”)、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简称“亳州市子基金”),现予以公示。
一、阜阳市子基金基本情况
阜阳市子基金管理机构:阜阳市颍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方向:主要投向国内外在阜阳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主要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主要领域为高新技术领域及*重点支持的具有当地特色的行业。
子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为21000万元,分三期完成出资,首期出资占基金总规模30%,二期占总规模30%,三期占总规模40%,省引导基金每期在其他各投资方资金募缴到位的基础上按比例注资。
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额度:人民币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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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亳州市子基金基本情况
亳州市子基金管理机构:亳州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方向:主要投向国内外在皖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重点投向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医药大健康等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
子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为15000万元,分三期完成出资,首期出资占基金总规模40%,二期占总规模30%,三期占总规模30%,省引导基金每期在其他各投资方资金募缴到位的基础上按比例注资。
申请省引导基金出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参股投资子基金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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