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结果公示

2021/7/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我们遴选出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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