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名单的通知

2021/11/16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2.本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先由各市科技局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在组织推荐工作过程中,要制定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在孵/毕业企业数量及名单。

3.各市科技局于11月16日(星期二)前,将*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邮编 230001),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kjtqycxb@163.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等。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列入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再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各市科技局须对申报书严格把关,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198 5510 8681

附件:2021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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