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
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请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发展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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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省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要求,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资金来源
(一)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46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的通知》(皖农规〔2020〕27号)和《庐江县人民*关于报送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函》(庐政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围绕绿色品牌稻米的主导产业,扶持园区产业融合提升、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全产业链绿色生产和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推动园区绿色稻米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来源与预算。本项目来源于2020年安徽省农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共计8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园区农业主体建设绿色稻米产业提升与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
二、项目安排与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建设绿色稻米产业提升与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围绕绿色品牌稻米的主导产业,发展园区内稻米产业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建设4个*稻米绿色生产基地,每个项目奖补12万元,共计48万元,实行品牌稻米订单生产,集成应用全程机械化、机插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和物联网等绿色生产技术。计划建设2-3个粮食生产智慧农业示范区,奖补资金共32万元,综合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粮食生产基地智慧农业探索示范田,提升粮食生产智慧化水平,服务园区稻米产业提升。
三、实施流程
(一)申报实施。引导园区内符合建设条件的农业主体开展申报登记,根据申报登记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遴选、申报,经专家评审、县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建设。
(二)检查督导。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台创园成立项目验收综合考评组,在项目实施前、中、后进行项目督导工作,*项目实施有序推进。
(三)考核验收。2021年11月,项目验收综合考评组结合前期检查情况,开展验收考评,*终验收结果经县*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根据考评结果予以资金拨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由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台创园共同负责项目实施,其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整合、拨付及管理等工作,台创园负责项目评审、批复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评审、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动态,杜绝项目单位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要求,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绩效考评。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要制订具体的验收和绩效评价办法,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验收考核,并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拨付、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协同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台创园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推进项目有序实施,*项目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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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标准
2.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书
3.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验收考核办法
4.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chengnuo书
附件3
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验收考评办法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的通知》(皖农规〔2020〕27号)和《庐江县人民*关于报送庐江县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函》(庐政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考评对象
批复实施的台创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验收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依照建设标准,采取分类验收、分项量化评分的方式考核。各类项目具体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验收考评方法
(一)验收考评人员组织安排。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台创园根据项目验收考评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农业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综合考评组”,在项目建设中和完成前,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和评估。验收综合考评组,负责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形成*终验收意见。
(二)验收考评方法。项目验收考评按照项目完成前的现场测产验收考评和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综合考评两个步骤进行。
1、现场测产验收考评。项目现场测产验收考评小组在项目建设中和完成前,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测产、勘测和评判,主要考评指标的现场勘测和评判方法如下:
(1)面积:核心示范区、技术攻关区面积采取GPS测量仪或无人机实测,机插秧面积以县农机管理平台测定面积证明或现场GPS实测认定,辐射推广区以相关证明面积材料为准。
(2)产量:技术攻关区单产,采取现场随机抽取1亩以上田块实割实收测产。核心示范区单产,在实施单位上报田间理论测产基础上,通过现场抽查实割实收测产验证,若抽查田块实测产量与上报理论测产产量的误差在±5%以内,该示范基地的单产数值确定为其实施单位上报理论单产的平均值;若误差>5%,应按比例相应调整该示范基地的平均单产数值。
(3)田间试验:对照项目批复要求,现场察看记录田间试验的实施数量、质量和试验实施进程中的田间记载、图像资料等,判定完成情况。
(4)品种布局:以现场察看与查验购买种子发票及相关凭证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5)标牌:以现场察看并拍摄照片记录为据。
(6)技术指标情况:现场察看结合查验相关档案资料方式确定。
(7)智慧农业建设完成情况:对照申报方案和建设思路,现场查看各项物质装备安装、使用情况;查验各项装备的购置发票、合同等材料作综合判断。
2、项目验收综合考评。由项目验收综合考评组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依据前期项目现场测产验收考评结果和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田间试验示范成果总结及其它项目档案资料,进行综合评判,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考评时间安排。
在各项目水稻收获前,项目实施单位要整理好项目档案,并于收获前7-10天,向台创园申请进行生产基地理论测产,并上报测产结果。台创园安排现场测产验收考评小组人员赴项目建设现场验收。
在各项目当季水稻收获后1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向台创园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田间试验总结及其它有关材料。县项目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现场验收和材料汇总等情况进行验收综合考评。
四、结果运用
根据项目验收综合考评评分结果,达到9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全额兑现项目资金;90分以下,限期整改到位,视为合格,兑现全额项目资金;整改不到位视同项目未完成,不予兑现项目资金。
白湖农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白湖农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省农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要求,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增加绿色*粮产品供给,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农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模式,构建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基地和生产保障体系,努力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稻麦良种储备基地,建成安徽省*专用商品粮生产基地,着力打造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白湖农场样版。
二、目标任务和资金来源
(一)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21〕175号)要求,依托粮食*势主导产业,坚持绿色发展,依靠科技,加快产业提档升级,建成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将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势特色产业引领区。
(二)资金来源。项目来源于2021年省农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号)下达项目资金11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园区主导产业水稻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与农作物育种试验区建设等。
三、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总投资171.9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1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具体如下:
(一)水稻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1、建设内容。
遵循“绿色植保、科学施肥”理念,变单纯追求防病虫增产为绿色高值,*推动农药肥料减量。推广应用“调*结构+绿色植保”技术模式,突出种子处理、带药移栽、破口抽穗期综合用药和杂草稻综合防控等实用预防技术,减少秧田和大田前期用药;*推行添加激健助剂农药减量和叶面喷肥增效技术;推行植物健康栽培技术,通过加强栽培管理、科学管理肥水、选用抗(耐)性品种等农艺措施减少农药、化学肥料使用,增加产量,改善品质,降低残留,保护生态环境。
项目投资概算102万元。其中申请省财政资金7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计划投入52万元采购激健农药助剂,50万元采购叶面肥料。
2、进度安排。
(1)2021年6月底前履行招标程序,完成农药、叶面肥采购;
(2)7月-10月组织项目实施;
(3)11月-12月进行项目验收总结。
(二)农作物育种试验区建设。
1、建设内容。
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科技示范、小农水工程等工程的实施,白湖农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质量,计划投资69.94万元,实施农作物育种试验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试验区道路硬化、品比试验人工费、科研辅助费用、试验配套设施、技术服务、实验室材料、试验区维修等。
项目投资概算69.94万元,申请省财政资金4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2、进度安排。
(1)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及立项;
(2)7月-12月组织项目实施;
(3)2021年12月-2022年1月完成项目验收,投入使用。
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总投资额 |
补助资金 |
自筹资金 |
1 |
绿色生产 |
水稻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
*推行添加激健助剂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增加产量,改善品质,降低残留,保护生态环境。 |
102 |
70 |
32 |
2 |
科技创新 |
农作物育种试验区建设 |
试验区道路硬化、品比试验人工费、科研辅助费用、试验配套设施、技术服务、实验室材料、试验区维修等 |
69.94 |
40 |
29.94 |
|
合计 |
|
|
171.94 |
110 |
61.94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白湖农场共同负责项目实施,其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及管理等工作,白湖农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建设,开展项目审计,及时申请项目验收。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推进项目有序实施,*项目实施效果。
(二)规范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批复后,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在规定的建设期内完成并组织自验、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验收考核,确定拟奖补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项目资金。
(三)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要求,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绩效考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报告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组织对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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