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开展2022年度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2/23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0〕2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1〕315号),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2〕5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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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

2.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3.支持推广应用;

4.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申报要求

(一)请对照《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

(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事项中,申报材料第3条需提供县(市)区、开发区对招引情况的确认函。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事项中,申报材料第2条“销售收入首次达标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企业chengnuo及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审核意见。

*事项的申报单位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chengnuo书及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

(三)本次申报的4类事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委(经贸局)和财政局联合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纸质文件及扫描版PDF文件)和申报材料(仅提供电子版,扫描成PDF刻录成光盘),请于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