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2020-2021年第一批“三品”认证奖补的公示

2021/8/17

根据《长丰县“三强”攻坚行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长农〔2021〕27号)和关于印发《长丰县2021年三品认证补助项目操作细则》(长农〔2021〕38号)的文件要求,我县将对2020年—2021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含生产资料)、2021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不含有机转换认证)的认证费、产地环境检测费、产品检测费,2021年进行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产品再认证,发生的认证费,产地环境、产品检测费的生产单位给予奖补,现将符合条件的生产单位奖补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8月18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疑义,请用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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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丰县2020-2021年第一批“三品”认证奖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