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53号)转发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和“回头看”评价,填写《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满意度调查问卷》,并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4日下班前报送市科技局归口业务处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和扫描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071851634@qq.com),并做好迎接省厅抽取部分项目实地调查核查的相关准备。请局有关业务处室做好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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