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业部分)的通知

2022/4/9

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受理2021年度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相关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开始日期为2022年4月9日-4月22日。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报要求

本次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需在“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http://www.hjqservice.com/)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三、2021年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政策第1条: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对工业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当年投资智能装备、自动化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仓储物流等设备500万元以上的,在享受市级以上投资补贴的基础上,再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高500万元补贴。

政策第2条: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对我区重点产业链引进的龙头企业及关键配套企业,给予“一事一议”支持。对区内主导企业引进符合开发区产业政策的关键配套企业,经认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按配套企业每年新增的区级经济贡献,70%奖励给主导企业,30%奖励给配套企业。

政策第7条: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工业企业,且营业收入增幅和营业收入利润率均超过当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不超过10名)当年薪资收入的5%*高200万元奖励。

政策第13条: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通过验收的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第25条:支持区内企业联动发展。对购买区内非关联企业产品或技术服务,当年交易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纳税同比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按新增交易金额的5%给予*高200万元奖励。

政策第26条:支持开拓市场。规上(限上)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主办的产销对接类、工业展会,按实际支付的参展费50%给予*高10万元补贴。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