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2021/10/8

为积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2021年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及开展2019年度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一、申报、监测对象

1.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对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农业增效的企业;本年度登记注册的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和工商资本投入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以进行申报。
2.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对象:由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各主体之间利益联合紧密的联合体。
3.监测对象:2019年度下文认定的市级龙头企业、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申报、监测市级龙头企业和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分别依据《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合农产办〔2019〕5号)、《关于印发合肥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2019〕72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备齐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自愿创建、自主申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实地初审合格后,于10月11日前行文上报市农产办(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下一篇:安徽省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