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3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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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范围
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是指轻工、食品、纺织、医药、家电及消费电子等行业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方面业绩显着,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参照《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皖经信消费函〔2017〕817号)(详见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并附《2021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表)。
(二)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信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系统进行填报,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上传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须规范。其中,上传申报材料扫描版包括: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简介、申报产品*势和特点等); 3、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1附表);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5、相关证书复印件(有关证照、获奖证书、品牌商标等);6、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性声明(详见附件3)。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信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