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产品鉴定验收条件和需具备的技术资料

2015/3/11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验收条件和需具备的技术资料:


1、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
2、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
3、符合规定的鉴定验收申报程序。
4、新产品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进行。其鉴定条件除满足上述三条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要求:
(一)试产(试用)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并具备产品图样和下列技术文件:
(1)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
(3)研制工作总结;
(4)标准化审查报告;
(5)用户试用报告;
(6)产品技术条件或新技术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
(7)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8)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以上水平的查新证明。